破舊立新|破產熱點速遞
01 熱點播報
1.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將審議企業破產法修訂草案的議案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八次委員長會議8月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趙樂際委員長主持會議。會議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舉行。委員長會議建議,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原子能法草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國家公園法草案、審議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企業破產法修訂草案的議案等。
信息來源:全國人大微信公眾號
2.廈門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廈門經濟特區個人破產保護條例》
2025年8月26日,廈門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全票通過《廈門經濟特區個人破產保護條例》。這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后的首次立法實踐,也是全國第二部個人破產法規,在探索個人破產制度的道路上邁出重要步伐。《廈門經濟特區個人破產保護條例》旨在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提供經濟和社會再生機會,為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一流營商環境提供堅實法治保障,為國家層面立法積累寶貴經驗。
信息來源:廈門人大視界微信公眾號
3.自貢市大安區法院與大安區檢察院共同簽署《關于加強破產案件法律監督和協作配合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5年9月2日下午,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法院與大安區人民檢察院共同簽署《關于加強破產案件法律監督和協作配合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旨在進一步健全破產審判工作的監督與協作機制,強化法院與檢察院在破產程序中的聯動效能,推動破產案件依法高效審理,助力優化區域營商環境,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信息來源:大安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02 典型案例
1.黃岡首例!破產自行和解 助企業重返“賽道”
近日,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法院成功辦結黃岡首例破產庭外和解案件,通過司法引導與多方協調,既保障了債權人合法權益,又為陷入債務困局的企業保留運營價值,實現了“破局”與“重生”的雙贏。
湖北某物流公司因經營不善陷入債務危機,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在執行局對其強制執行的過程中,因發現無可供執行的財產,遂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經債權人申請,黃州區法院執行局依法將該案移送破產審查。黃州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依法裁定受理該案,并指定管理人推進破產清算程序。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經法院與湖北某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多次溝通后,企業法定代表人主動提出與債權人和解。法院把握契機,深入梳理資產、厘清債務,并搭建溝通平臺,引導各方跳出“清算”思路,轉向協商共贏。在法院指導下,管理人組織多輪磋商,企業說明經營困境與整改計劃,債權人表達訴求,審判團隊釋疑解惑、平衡利益。最終,雙方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前達成債務清償方案并成功簽訂庭外和解協議,案件高效、柔性辦結。
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結,是司法服務實體經濟的生動實踐。相較于破產清算,庭外和解既通過明確方案保障了債權人權益,又避免企業因清算徹底喪失運營價值,為區域經濟穩定減少“震蕩”。作為黃岡市首例破產庭外和解案件,該案也為同類糾紛處理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
信息來源: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2.上海貿促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與上海三中院合作機制下成功化解首例破產衍生糾紛:河北某管件有限公司與上海某工程有限公司破產債權確認糾紛調解仲裁案
河北某管件有限公司與上海某工程有限公司因破產債權確認發生爭議。雙方曾簽訂多份《管件買賣合同》,申請人已履行供貨義務,但被申請人僅部分付款。2024年8月22日,上海三中院受理被申請人破產清算并指定管理人。申請人依法申報債權,管理人對利息金額提出異議。因雙方約定爭議解決條款,申請人向上海貿促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上海國調)申請調解。本案系上海國調根據與上海三中院協作機制受理的首例破產衍生糾紛。
2025年4月29日,上海國調受理案件并指派專業調解員。5月29日召開調解會議,雙方就利息起算等爭議在調解員引導下深入溝通,完成債權債務核對并排除關聯責任,最終達成一致并簽署調解協議。雙方同意提交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上海國仲)審查,6月19日出具具有強制執行力的仲裁裁決書。
作為上海國調與上海三中院簽署協作機制后的首例案件,該案充分展示了“調仲對接”的機制優勢:一是調解周期短,僅用時一個月即完成糾紛化解;二是通過仲裁賦強機制保障執行力;三是專業調解員憑借破產與商事實務經驗有效引導協商;四是為債權人提供了低成本、快速確權與執行的渠道。該案的成功化解,標志著合作機制的有效落地,為破產衍生糾紛的高效、多元解決提供了范式,也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注入了新活力。
信息來源:上海貿促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微信公眾號
03 國際資訊
1.蒂森克虜伯鋼鐵工人批準重組計劃,等待公司融資
路透社2025年9月5日消息,蒂森克虜伯鋼鐵歐洲公司(tkSE)工人以77%的支持率通過了一項重組計劃,為德國最大鋼企的復興奠定基礎。該計劃涵蓋裁員、縮短工時、削減獎金及關閉部分工廠,但承諾至2030年前不進行強制裁員,預計每年可節省逾1億歐元。此前,tkSE已宣布將裁減1.1萬人、削減約40%員工,并將年產能從1150萬噸降至870-900萬噸。重組協議是管理層與工會IG Metall長時間談判的結果,將持續至2030年9月。重組還包括將tkSE拆分為與捷克投資者克雷廷斯基控股公司成立的合資企業,并計劃出售30%股份。目前,工會代表呼吁蒂森克虜伯股份公司落實融資,確保計劃順利推進。
信息來源:英國媒體路透社官網
04 觀點踐行
劉潁:論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與執行、再審、破產等程序的銜接——《執行異議之訴解釋》第 6-9 條評析
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審理期間原則上停止執行,但法院可以在符合相關要件時例外地裁定繼續執行。這種做法決定了對于執行完畢的情形不能單純地以喪失訴的利益為由來否定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繼續審理。對于執行完畢的情形,考慮到有必要通過繼續審理判斷先前法院作出的繼續執行的臨時處分是否正確,《執行異議之訴解釋》第6條對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繼續審理采取肯定立場。對于執行措施解除的情形,鑒于訴的利益喪失,《執行異議之訴解釋》第7條對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繼續審理采取否定立場。對于作為執行依據的生效法律文書被提起再審的情形,考慮到有必要保障案外人尋求執行救濟的主動權并考慮我國尤其是司法實務界對于既判力相對性原則的認識,《執行異議之訴解釋》第8條規定,原則上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可以繼續審理,但在例外情形下應當中止審理。對于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案件審理期間被執行人開始破產程序的情形,考慮到恢復執行的可能、活用具體執行措施的需求、執行異議之訴相對于取回權訴訟的優勢,《執行異議之訴解釋》第9條對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繼續審理采取肯定立場。
關鍵詞:執行異議之訴;執行程序;再審程序;破產程序
信息來源:中國應用法學微信公眾號